外观专利和著作权(版权)到底哪不同!
一、保护对象不同
外观专利:保护对象是工业产品的设计,具体而言外观专利保护工业产品的色彩、图案及外形设计。
著 作 权:保护对象是文学、艺术、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,美国外观,与外观专利重叠的部分是主要是艺术创造品(尤其是美术作品)的图案及构思。
二、权利内容不同
外观专利:由财产权构成,主要包括实施权、许可他人实施权、转让权。相对较为简单,
著作权:由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构成。其中的著作人身权部分又称著作精神权利,包括发表权、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,具有不可转让性的特点。著作财产权部分则主要包括使用权、许可使用权力、转让权、获得报酬权等,具体而言,著作权的使用权是指以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、放映、广播、网络传播、摄制、改编、翻译、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。
三、获取前提不同权
外观专利:专利法要求“不属于现有设计,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该具有明显区别”,简而言之,外观设计专利要求“的首创性”。
著 作 权:作品完成后自动产生著作权,只要是独创的作品,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,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。

四:取证途径不同
外观专利:向国家知识产权局(又称专利局)提出申请,通过审查后发出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,办理手续后领证并发出《外观专利证书》。
著 作 权:著作权自动产生,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流程,不必经过登记或审查。但获得著作权和取得著作权证书是不同的概念,如需取得著作权证书以起到确权目的,需向中国版权中心提出申请,登记后发出《作品登记证书》。
五、保护区域不同外观专利:遵循地域性保护原则。中国外观专利仅在大陆地区(不含港澳台)受到保护,如需在国外受到保护,需向对应国家提出申请。相对应的,国外专利在国内也不受直接保护。
著 作 权:著作权通常是自动产生的。作品完成后不必办理手续,就可以根据有关原则获得有关国家的著作权法保护。此外我国参加了《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》,因此我国登记的著作权在172个缔约国享受国民保护待遇。
六、保护期限不同著 作 权:公民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五十年: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五十年。
七、维持官费不同
著 作 权:版权登记实行自愿原则,取得作品登记证后不需要每年缴费。
著 作 权:受著作权保护。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,而只要求它是独立完成的,是否独立完成有时无从分辨,相对专利容易规避。
综上所述,外观专利和著作权有种种不同,但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,两者其实可以互为补充。譬如申请专利的产品如果涉及到平面作品,美国外观设计,申请著作权可以保护作品在各种产品及宣传渠道的创造保护,而不限于该项产品本身。而对于平面作品来说,如果应用在产品包装上时,美国外观,除申请著作权外,还可以申请外观专利来取得更有力的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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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志强 --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(中国)有限公司专职中国专利代理人、深圳市神州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执行合伙人。所擅长领域:化工、机械及电子行业 工作经历:1992年-1993年山东省诸城市化工总厂工作;1993年-1997年山东省诸城市专利管理局工作;1997年-2004、10月年北京三友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;2004年10月-2012年8月 深圳市永杰专利商标事务所工作(后改为深圳汇智容达专利商标事务所(普通合伙))。 1993年从事专利代理工作;曾工作于国内知名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--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;长期从事国内、国外的专利申请,熟悉通讯、电子、化工、医药、机械领域的专利申请及审批的规定及技巧;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从理论到实践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;现为中华代理人协会发明专业委员会成员。 邓杨-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(中国)有限公司专职中国专利代理人、具有中国律师资格、硕士研究生、深圳市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合伙人、现任武汉斗鱼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法务部主管。所擅长领域:计算机软件与理论。 工作经历: 2005年4月-2007年11月 中国移动(深圳)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- 2009年1月 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、律师 2009年1月-2013年1月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专利代理人。2013年1月-2015年1月唯品会(中国)有限公司法律顾问。 周松强--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(中国)有限公司专职中国专利代理人,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东莞代表处首席代表,深圳市神州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人。毕业于长江大学,2000年开始从事知识产权服务行业,对商标专利代理、诉讼、侵权行政处理、版权保护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精深的专业知识,曾代理安托山、海陆通、合口味、周大生等多家知名企业商标申请、复审、异议、争议、转让、许可、驳回复审、商标权维持、商标行政诉讼等事宜。在知识产权代理与诉讼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对著作权、专利、商标、反不正当竞争、信息网络传播、工业产权投资入股以及许可使用等有一定的研究,并为众多的大型企业集团提供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。 丁雪娥--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(中国)有限公司专职中国专利代理人、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、深圳市神州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合伙人。所擅长领域: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工作经历:2008年8月-2011年12月深圳新创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代理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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